教育評議會就政府修訂《家庭暴力條例》作出回應
維護家庭倫理價值->反對《家庭暴力條例》 摒棄任何暴力行為->支持另立《同住暴力條例》 2008年12月18日 教育評議會就政府修訂《家庭暴力條例》作出回應 各教育團體代表: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已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舉行會議,就政府提出《家庭暴力條例》(第一百八十九章)的修訂建議作出討論,該修訂要把同性同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內,本會對此修訂深表關注。 查香港《婚姻條例》(第一百八十一章),婚姻在法律上的定義是指不容他人介入的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而該法例反映政府的政策立場,即不承認同性婚姻,公民伴侶關係或任何同性關係。政策亦反映合乎香港社會長期所持守的家庭倫理及道德基礎。 現今,若將同性同居列入《家庭暴力條列》,此一改變,將會為社會帶來重大的不安。我們認為,除非社會上得到最大的共識,將同性同居列作具法律定義的家庭,否則《家庭暴力條例》不能輕言作出如此重要之改變。但我們也明白要保護任何受暴力威脅的同住人士,彰顯生命的寶貴與價值,因此,本會有下列綜合意見的表達: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