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進教育署「資訊科技支援服務計劃」

教育評議會、香港中學校長會、職業先修學校教育工作者協會 跟進教育署「資訊科技支援服務計劃」 就教育署本年三月二十九日發出之學校行政通告(ED/IS/IT/SEQ/90),有關學校自行靈活運用資源,以強化教育署「資訊科技支援服務計劃」的功能,三會代表於四月三日再約晤教育署署長羅太,首席教育主任馬紹良先生等,予以跟進。 以下為會晤過程達成的共識: 教育署同意如學校選用其他服務形式,若有關服務內容能涵蓋教育署資訊科技支援服務計劃的內容,學校可以校本形式運用教育署撥款。教育署須盡快知會學校有關撥款模式,以協助學校靈活運用資源。 學校如欲選取非教育署指定的兩間公司提供服務,可按一般程序,即時以投標形式選取其他公司(招標程序參考教育署行政通告30/99)。 對於教育署指定的兩間公司,學校如對服務表現有所不滿,礙於學校非直接聘用有關公司,學校只能積極向教育署反映,以改善有關服務。學校有權透過教育署終止合約,以尋求其他較佳的服務形式與內容。 就教育署指定的公司,有關公司所提供予學校的服務合約,一般只屬標準合約,學校應積極爭取最佳的服務形式、項目與內容,包括跟進支援非教育署電腦,駐校提供服務時間,緊急支援或各項相關服務等。 請各校長注意,教育署指定的兩間公司所提供的標準合約,學校簽署欄並未列明由校監/校長簽核,只列印由負責教師簽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