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評議會

學生行為發展現況調查問卷

教育評議會學生行為發展組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學生行為研究 (中學部份)

發出問卷至中學的數目:360

回收問卷來自不同學校的數目:159                  回收率:44.2%

回收問卷:299      有效問卷:294

背景資料

學校類別:

官立 津貼 補助 直資 私立 按位
10.2 76.1 3.4 6.8 1.4 2.0 %

回答問卷人仕身份:

訓導主任 訓導組老師 班主任 一般老師
44.7 14.3 24.2 16.7 %

學生學習能力組別:

以一級為主 以二級為主 以三級為主
23.6 29.1 47.3 %

學校學生性別:

男校 女校 男女校
11.6 10.6 77.8 %

學校所在區別:

香港 九龍 新界東 新界西
19.1 30.0 24.6 26.3 %

學生班級

中一 中二 中三 中四 中五或以上
17.6 35.5 31.1 12.2 3.7 %

結果

註:以下數據乃指標數字;0代表「無」、5代表「十分嚴重」

1.整體

嚴重性 干擾程度
學業問題 3.22 3.08
破壞課室秩序 3.05 3.23
偷竊 2.56 2.46
欺凌同學 2.90 2.90
不服從師長指導 2.99 3.08
破壞公物 2.50 2.40
糾黨生事 2.55 2.63
困擾
教學工作繁重 4.10
缺乏訓輔技巧 2.70
家長不合作 3.55
學校方針欠明確 2.66
不容易轉介違規學生 3.41
不能開除嚴重違規學生 4.32
警方不重視 2.68
傳媒報道 3.25

2.分項結果

2.1   不同學習能力組別(Banding) 違規的班級

中一 中二 中三 中四 中五或以上
平均 17.6 35.5 31.1 12.2 3.7
組別1 9.7 16.7 43.1 26.4 4.2
組別2 10.6 41.3 30.6 9.4 7.1
組別3 26.1 40.6 24.6 6.5 1.4

2.2   不同Banding 對問題的看法

嚴重性 干擾程度
Banding 1 2 3 1 2 3
學業問題 2.33 3.08 3.76 2.54 2.94 3.41
破壞課室秩序 2.24 2.78 3.62 2.53 2.92 3.77
偷竊 2.37 2.53 2.76 2.34 2.47 2.51
欺凌同學 2.41 2.57 3.33 2.51 2.57 3.25
不服從師長指導 2.41 2.75 3.49 2.50 2.81 3.54
破壞公物 2.03 2.22 2.69 2.11 2.10 2.69
糾黨生事 1.99 2.24 3.02 2.09 2.39 3.02
困擾
Banding 1 2 3
教學工作繁重 4.09 4.03 3.91
缺乏訓輔技巧 2.66 2.81 2.71
家長不合作 3.37 3.56 3.61
學校方針欠明確 2.36 2.72 2.76
不容易轉介違規學生 2.71 3.26 3.75
不能開除嚴重違規學生 3.84 4.33 4.48
警方不重視 2.51 2.65 2.79
傳媒報道 3.11 3.26 3.21

2.3   不同職位對問題的看法

嚴重性 干擾程度
職位 訓導

主任

訓導

老師

班主任 老師 訓導

主任

訓導

老師

班主任 老師
學業問題 3.10 3.24 3.21 3.42 2.72 2.92 3.19 3.23
破壞課室秩序 2.70 2.92 3.18 3.21 3.05 3.21 3.40 3.38
偷竊 2.57 2.47 2.65 2.52 2.60 2.39 2.32 2.38
欺凌同學 2.77 2.79 3.01 3.04 2.59 2.89 3.01 2.83
不服從師長指導 2.63 2.97 3.16 3.21 2.92 3.16 3.16 3.19
破壞公物 2.33 2.24 2.63 2.79 2.29 2.13 2.50 2.65
糾黨生事 2.41 2.47 2.66 2.69 2.23 2.63 2.76 2.63
困擾
職位 訓導主任 訓導老師 班主任 老師
教學工作繁重 4.22 3.92 3.96 4.19
缺乏訓輔技巧 2.47 2.71 3.00 2.94
家長不合作 3.30 3.61 3.53 3.54
學校方針欠明確 2.25 2.89 2.97 2.81
不容易轉介違規學生 3.56 3.18 3.32 3.02
不能開除嚴重違規學生 4.24 4.13 4.13 4.23
警方不重視 2.64 2.61 2.59 2.90
傳媒報道 3.44 3.03 3.04 3.00

建議:

  1. 校本管理措施要切實進行立法,使學校行政管理更透明及增強效率。另外,學校管理層對教師工作量要適當分配,避免加添不必要的工作量。
  1. 對於預防及治療學童行為的支援服務減少的現象(如實用中學已主流化,並減少院舍住宿服務),教育署應負上責任。幫助學校轉介屢屢違規學生。
  1. 教署應對全港學校有關校園內外欺凌事件(包括教師或學生)進行調查,以瞭解及掌握目前情況。
  1. 教署要對教師在日常工作中遭遇意外(包括帶領課外活動或其他職務的執行)的保險制度進行全面檢視。
  1. 教署訓育組應檢視其工作模式,加強對全港老師的培訓及支援,課程內容務必要與學校前線經驗相結合
  1. 報業評議會對報章常常渲染暴力的圖片、新聞故事應設法加以勸止,政府有必要立法保障使報業評議會擁有免於被控誹謗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