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教師語文基準政策最新發展的回應(25-9-2000)

教育評議會 對教師語文基準政策最新發展的回應 2000年9月25日       教育評議會一直關注教師語文基準政策的發展,主張「進修」、「豁免」、「考核」三途並進及互通,當局應提供各項配套措施,協助教師提昇語文水平;同時,教師亦應爭取及善用進修機會,作專業上的提昇。對教統局今天公佈的教師語文基準政策,本會有以下回應: (一)    基於之前的籌策方案未完善,及每年兩次考試過於繁雜,本會贊同只於每年設一次基準試。本年度入職的新教師當作在職教師處理。基準試於明年開設,而由二零零一年度起,新英語及普通話教師需通過基準試或符合豁免要求才能入職。 (二)    由於近日基準試樣本的語文水平備受質疑,本會建議考試局會同師訓委員會成立專責工作小組,由本地及海外語文專家、本地資深英語教師組成,盡速重新檢視及擬定合符水平的考卷,以重建業界及社會人士對基準試的信心。 (三)    本港師訓機構有責任改善現存師訓課程內容,令修讀英語教育學士學位、英語教育文憑課程的畢業生具備等同基準的資歷與質素,成為合資格的新英語教師。 (四)    贊同現時的豁免條件,即具備相關的英語主修大學學位及教育專業文憑,即可豁免基準試或基準程度進修。但他們仍可運用政府的進修津貼,修讀相關或更高程度的語文課程。 (五)    未受豁免的現職教師,可透過進修課程或參加考試達致基準;不過,政府不宜設定五年作為強制全面達致教師語文基準的目標。事實上,無論基準試或課程,均可分為多個單元,教師可作多項選擇,即參加若干單元的基準試,其餘修讀其他單元的課程,又或者全面參與測試,或全面參與進修。 [...]

By |2023-03-05T21:25:48+08:002000 年 9 月 25 日|政策專題, 語文基準|0 條評論

就英語教師對語文基準事宜問卷調查報告

教育評議會就英語教師對語文基準事宜問卷調查報告  一.背景與方法教統局就語文基準的設立,最近引發教師、社會高度的關注,個別團體亦曾就家長或校長的意見進行調查。教育評議會於五月底向全港400 所中學及60小學發出問卷,調查英語教師對語文基準的意見。我們建每所學校由英語科科主任及英語教師二人共填答三份問答。目的在了解英語科教師對語文基準設立、基準考核、培訓課程及豁免機制的意見,有關數據會成為本會就語文基準事宜向當局反映意見的重要依據。二.問卷回收截至六月五日,收回問卷超過600份,已輸入數據及進行分析505份,學校統計,暫時的總回收率35.8%,中學回收率約為38.3%,小學回收率為20%(特殊學校與其他非中小學問卷回收數目極少,數據意義不大三.問卷數據表一:不同學校教師對是否需要有基準的意見 中學小學特殊其他是93.793.7100100否1.24.8  無意見5.11.6  表二:不同學校教師對達成基準的意見 中學小學特殊其他either further study or benchmarking assessment15.016.3 40participating in the benchmarking assessment1.54.7  participating [...]

By |2023-03-05T21:27:31+08:002000 年 6 月 6 日|政策專題, 語文基準|0 條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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