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PDF:《改革高中及高等教育學制 — 對未來的投資》諮詢文件回應

教育評議會Education Convergence

《改革高中及高等教育學制 — 對未來的投資》回應

1 前言

1.1 「高中學制及課程改革」所涉及的中學課程及評核的改變,不但直接牽涉到每一位中學生的學習、每一位中學教師的教學、每一所中學內的教師工作編配與資源調動,更會影響到香港行之已久的公開考試制度及大學體制,可謂是教改以來最大力度的變動。故此,教評會認為每一位前線教育工作者都應提出他們的專業意見,共同參與;而當局亦應對不同團體及個人的意見及建議作認真的思考,匯成一個上下溝通、合作互助的發展局面,而本會便是基於此立場進行對於「高中學制及課程改革」的探討、調查、研討及評議。

1.2 本會曾舉辦了兩次公開論壇及座談會:

1.2.1 2004/11/13,「通識教育」的「優」與「憂」論壇

1.2.2 2004/12/11,學科學會的反應及建議

1.3 本會在12月進行了一次向各中學發放的問卷調查。

1.4 本會在此期間舉辦了三次記者招待會:

1.4.1 2004/10/20,有關整體學制改革、校本評核、「通識教育」

1.4.2 2004/11/7,有關新高中課程選修科目之數量及選擇

1.4.3 2004/12/19,有關問卷調查分析及建議 以上三份「記者招待會」新聞稿分別列在附件一、二及三。

1.5 透過以上活動與及工作小組的六次會議,本會對諮詢文件的不同項目作出探討,以下將會詳細列出本會的意見,並在文件後部作出總結及建議。

2 整體學制改革

2.1 本會肯定改制的必要性,原因是改變現時高中預科四年兩試這以考試為本的學習模式,讓各等學能及志趣的同學都能受到更適切的高中教育。故此,新高中課程的編排及評核模式,必須全面照顧到各種類型的同學。

2.2 本會認為大學四年制乃當今主流學制,香港現在三、三、四之改制,正與此制接軌。

2.3 本會認為改革的步伐應循序漸進,政府應確保證有合理的資源投入,以應付課程改革、學校編制及教師培訓的需要。

3 有關大學招生及增設一年

3.1 大學收生準則對新高中課程的推行關係重大,然而文件中未有訂出新學制時收生準則的初步建議。文件內只是「繼續鼓勵各院校放寬收生準則」,在新課程組合中是否必須要求「中英數通識+2/3X」也沒提出,實令各中學難以具體考慮開設科目的種類與數目。

3.2 學生在升高中時無具體的分流,而新高中學習的終期評估同時照顧到高中學習的整體評估及升大學的甄選的雙重目標,故此此評估在面對學生的學能種類及差異、科目的選擇及數目等均要有極大的包容能力。所以,大學的收生準則宜寬不宜緊,好讓各學校在科目的提供、各學生在科目的選擇中更有彈性。

3.3 由於要讓高中科目的組合更有彈性,以適應各類型的學生,科目的提供應分以下三個層面的考慮:

3.3.1 教育層面:學校因應學生整體發展而提供修讀科目,其中部份可以無須作公開評核,如體育、音樂、德育及公民教育甚或「通識教育」等;

3.3.2 基礎層面:全港中學均要求修讀及作公開評核的最低科目數量及組合,如「中英數通識+2X」,修畢「基礎層面」始能獲「中學文憑證書」;

3.3.3 升學層面:大學招生的要求科目數量及組合。

3.4 《改革高中及高等教育學制 — 對未來的投資》回應 頁2 (共9頁) 教育當局及學校應擺脫只為「升學層面」去考慮科目數量及組合。 「升學層面」的科目數量必須少於「基礎層面」,以便學校可較自由地去提供學科的多元化,學生亦可較自由地去選擇學科。沿著「低門檻」招生的基本方向條件下,本會建議大學可考慮以下不同的招生的基本條件:

3.4.1 基本條件只限必修科,即只為中英數。有關「通識教育」科必修必考仍有待商討及發展,本會建議設三屆過渡期,故不贊成此科為大學收生的必修科。而一些較專業或學術性的科系,若需要再加選科的要求,應以一科為限;

3.4.2 基本條件只限必修科加一科選修,以配合院系所需。一些較專業或學術性的科系,若需要再加選科的要求,應以多一科為限;

3.4.3 若列「數學」科合格為入學基本條件,此規定超出現時的大學招生條件。大學應慎重參考此入學基本條件。

3.5高中畢業生在考獲基本條件後,便應有資格報讀大學。大學各科系應全面考慮學生的各科成績、學習歷程檔案與及面試等資料,甄選收生。

3.6在「三三四」學制中,大學教育增添一年,意義重大,但在文件中只寫下「各高等教育機構可讓學生得到更均衡而全面的教育,所提供的基礎學科亦為學生日後的專門研究奠下堅實的基礎。」卻未有提及增添一年的具體教育目標及設計,實有不足之處。

3.7大學增添的一年,不應只在現時的三年添上一年基礎課程,而是要作整體重新編排,提供「通識教育」、加強對學生的語文能力的關注。本會建議大學教育第一年以「學院」(Faculty)學習為主,第二年才進入「學系」(Department)為主的學習,讓學生在了解自己的能力及性向後才作出選擇,始能盡展所長。

4高中課程選修科目之數量及選擇

4.1要有靈活而多元化的課程,方能照顧個別學生的需要,包括學習有困難的學生及資優學生。在以往的公開考試制度中,不同能力學生能依據自己的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的應考科目數目,由六科至十科不等。而改革諮詢文件中則提出,學生在新課程中的選修科目最多只能是兩科或三科,加上核心科目的四科,即學生只能選擇修讀六科或七科。

4.2第一個問題是,學生由可在會考中選擇六科至十科變成只可選擇六科至七科,能力較高學生的潛在學習能力明顯是被局限了。諮詢文件中雖認為只要有「通識教育」一科,必能「擴闊學生的知識基礎」,但在「通識教育」的具體框架仍未能肯定能否乎合社會要求及學生程度的前提下,把學生選擇選修科目的彈性縮減是明顯不能照顧學生差異,難以讓學生「盡展所能」。

4.3第二個問題是,諮詢文件中提到,整體課時中的15-35%是預留給「其他學習經歷(德育及公民教育、社會服務、體藝活動及與職業有關的經驗)」。但教統局也早已在初中課程中建議,不同的學習能力應融入不同的學科教學中,透過跨學科學習圓融的加強學生整體的能力。但在高中的課時中,若設置體育、藝術、德育或班主任課等,大概只佔10%,而其他學習經歷(德育及公民教育、社會服務、體藝活動及與職業有關的經驗)均多數在課表以外的時間進行。故此,學校確有空間多編一科選修,以供能力較高學生作出選擇。更且,多一科選修,亦令現存或未來較少學生修讀的非主流科目(如體藝、旅遊等)有較大的生存空間。

4.4課程修訂的另一主導原則是「加強連貫性」,避免科目過多和減少內容重疊,以改善學習質素。結果,就是把原來的四十多個選修科目縮減為二十多個。但諮詢文件中並未有詳細闡釋此等「精簡」的原則,其中部份科目的處理更難明白,有關問題可參看附件四。

4.5 在國際比較上,香港中學生的數學成績位於領導地位。然而,新學科編排中將現時中學會考的「數學」及「附加數學」、高級補充程度的「數學及統計學」、高級程度的「純粹數學」及「應用數學」合併成只有一科「數學」。單一科目難在難以配合不同程度及《改革高中及高等教育學制 — 對未來的投資》回應 頁3 (共9頁) 性向的學生。相對於在「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兩科核心科目外,仍保留「中國文學」及「英語文學」,數學科目的新安排實應改善。

4.6會考及高考的「會計學原理」、會考的「商業」及高考的「企業概論」,兩組原是獨立科目,學生可同時選讀。在現時高中商科正有良好的發展,新學科編排竟要併合此兩組科目成「企業、會計與財務概論」,減低學生在商科中的選擇,實屬不智。

4.7教統局以主觀的角度調整各學科的比重,學生與家長亦會從實際的角度出發,以將來對於升學及就業的影響來選擇高中時修讀甚麼科目,這個也是基於客觀限制來作的主觀考慮。客觀限制越大,學生的實際選擇其實也越小,對學生不公平。

4.8教統局在作出以上影響深遠的改革前,似乎缺乏充足的數據及學術研究的支持,更且在過程中亦沒有充分徵詢過前線教師及有關學科學會的意見。否則又怎會引起各學科學會的不滿。

4.9本會建議

4.9.1 將咨詢文件建議中學生選修科目的限制由三科增至四科(即+4X), — 對 4X設組合上的限制:如不能全為文科或理科、最後1X必為非傳統文理商科等; — 大學招生基本條件仍以上列3.4作入學標準。

4.9.2 重新整理現時高中及預科所有數學課程,併合成「數學」Mathematics 及「高等數學」Further Mathematics 兩科。

4.9.3 維持「會計學原理」、「商業、企業概論」成獨立的科目,學生可同時選讀。

4.9.4 在往後有關各學科的課程重大改革時,必須充分徵詢有關學科學會及前線教師,以達成有實踐成效的共識方案。

5 通識教育

5.1 本會認同「通識教育」的意義,然而以學科教學的發展角度,看到一科原來只有不到千四人應考的預科科目,一次過要擴展成七八萬高中生學習及應考的學科,實在有不少需要詳加考慮之處:

5.1.1「通識教育」所提供的學習機會能否擴闊和提升同學對自然科學、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的認識和興趣?有關的知識是否實用而有趣?如何保證同學在認識周遭環境、特區社會、國家和世界的情況時不會出現「傾斜」的局面?

5.1.2必修和選修的設計是否能適當照顧性向和能力有差異的學生?

5.1.3「通識教育」若是「社會導向的課程」,其所訂定的目標是否已對「社會各方面」的素求和關注(知識、技能和態度)作出充份的回應?

5.1.4 「通識教育」所提及有關的學習內容能否裝備同學應付特區、國家和世界的未來需要?「同學的興趣、需要和成長/發展」又是否有適當的照顧?

5.1.5 「獨立專題探究」是「通識教育」的核心元素,然而這種學習形式在高中其他科目已有要求和強調,「通識教育」會否重複呢?

5.1.6 「通識教育」既為高中課程的必修部份,那麼建議中的校本評估機制(評估是課程構組的一個不可劃缺的部份)是否已對不同社經背景的同學作出照顧。表達、溝通、理解、分析和思考等能力所涉及的範圍甚廣,而且不是單在學校有限的條件下發憤苦學就可習得,背後「強而有力」的支援和協助恐怕會令不同社經背景的同學產生截然不同的「學習成果」。

5.1.7 「通識教育」強調獨立思考、社會觸覺、適應能力和綜合分析力的培育;不過,剛升上高中的同學是否已掌握足夠的基礎知識去思考有關的議題呢?在課程的設計上,是否需要將有關學習機會內「必不可少」的基礎知識點或知識面具體化,例如:「可持續發展」、「平等機會」、「誠信」、「全球化」、「單一化」、「國際公約」、「暖化」、「冷戰」等等,作為培育同學有關技能和價值觀的基礎元素。

5.1.8 「通識教育」既然在「三、三、四」學制中如此重要;那麼,在初中時期,我們又是否需要積極開展一些「基建工程」呢?

5.2 本會在月前進行的一項「問卷調查」結果顯示,超過一半以上的校長同工認為「通識教育」須設三屆過渡期,必修但只進行校內考核,總結經驗後才決定實施的模式(54.7%);而贊成在新學制開始時全面推行,必修必考的校長同工不足兩成(17.5%)。在學習範圍方面,超過八成半的校長同工認為單元數目太多(85.7%)。接近九成的校長同工認為「通識教育」推行而增聘的教師,應納入教師的常額編制內(88.9%)。

5.3 由於「通識教育」的配套及預備不足,如強硬推出,後果嚴重,本會提出以下建議

5.3.1 設三屆過渡期,而在此期間,通識科列入核心課程,但不設公開考核,由學校自行評估學生表現(只設及格與否成績),而同時課程發展處也檢討此期間「通識教育」施行情況,就課程內容、教學及考核方法等擬定方案。過渡期後決定推行方式。

5.3.2 「通識教育」課程內容不宜訂得過於細緻,限制學習範圍,違反本科開拓思考視野原意,建議保留「自我與個人成長」、「科學、科技與環境」兩個必修部份,而「社會與文化」部份則改為「現代香港」、「現代中國」及「現代世界」,教師因應學校條件設定學習單元。同時,要求修讀單元太多(必修9個選修6個共15個),建議減少單元數目(改為9個)。

5.3.3「通識教育」課程的教授要求師生有充份互動,以40人一班計算,會令「通識教育」難以有效施行。因此,本會建議以20人一班作計算。而通識作為核心科目,任教老師宜納入常規編制內。同時,老師必須對學生的專題研習作個別輔導,此項工作要做到深入細緻,學生才會有所得益,故此本會建議應以師生比1:10作計算人力的基礎。

6.校本評核

6.1 校本評核會引發三方面問題,第一方面,校本評核與學科特性關係的問題,是否每一科都要校本評核?課程那一部份評核?如何評核?第二方面,教師工作量,第三方面,公開試公平性。

6.2公開試引入校本評核在香港並非一項新措施,早在七十年代高級程度化學科考試實驗已引入校本評核,其後,物理科、生物科、「通識教育」、中國語文及文化科及中學會考的設計與應用科技,視覺藝術等等,都先後加入校本評核行列。

6.3當初最先引入校本評核是以理科的實驗部份開始,理科教育中實驗部份原意是培育學生對科學探究精神,當年在未有校本評核時,當局用大量資源在高級程度公開考試中,公開考核實驗科目,明顯出現時間、地方、器材、人力及行政安排等等問題。隨著普及教育推動,考生人數不斷增加,問題更為突顯,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在公開考試作實驗考核,實為不智。故此當時引入校本評核作持續性的評估,是科目特性與資源作出平衡的結果。

6.4部份科目如設計與應用科技、視覺藝術及實驗科目等等,因應其本科特性、校本評核能得到廣泛接受。故此由七十年代至今,有需要的科目都漸進地推行,而另一些科目如數學科,並未引入校本評核,主要原因並非教師或學校不願意改變,而是學科在教學及課程上確實沒有實際需要引入校本評核。若投放大量資源在這些科目的校本評核,其教育上的成本效益實屬存疑。

6.5各科校本評核內容包括專題研習、產品、模型、習作夾、實驗、實習,解決問題能力或應用方法,聆聽或說話活動及表現等等。若每科都進行專題研習,口頭報告,各式各樣評估,不單止將教師現有的工作量及壓力增加至無法承受階段,學生亦不可能有效地學習。

6.6 更重要的是教師關顧學生的個人成長,教導學生做人的態度的時間,亦隨著這些評核活動而相對地大幅減少。原來學校教育已稍欠的情感教育及德育等,更因時間分配有限而更趨貧乏。

6.7 在公開試的公平性上,廉政公署已提出一套「嚴正難行」的具體指引。令學校陷入動輒得咎的局面,校本評核影響公開考試成績及入讀大學機會,弄虛作假的情況必須預防。本會肯定學校及教師為遵從這些指引,以確保校本評核的公平性,工作壓力必會與日俱增,高中諮詢文件中提及「校本評核不應加重學生考核負擔,亦不應引致教師額外的工作量」,只屬虛文。

6.8現時只有個別科目(集中在高考科目,且以小班方式教授)實行,其他科目的校本評核經驗不足;倘若新高中制落實後即時在全部科目實施,可信度及效度在未有足夠實踐下產生問題,影響公開考評制度的公信力。

6.9  本會向學校發出問卷調查中,有關校本評核部份得出結果如下:

6.9.1 超過九成(94.0%)中學認為校本評核應以科為本,總結經驗漸推行,同意如報告書建議般在改制後即時在各科全面推行者只.有6.0%。

6.9.2 至於教師比例方面,在推行校本評核的科目,每位老師可應付的每班同學人數,有46.4%中學認為在20至30之間,41.2%認為要少於20人。換言之,八成多中學認為實行校本評核科目的學生人數以30人為上限。

6.10 本會建議校本評核應「以科為本」,總結經驗,逐漸推行。

7 照顧不同性向能力的同學

7.1三年新高中課程後,七八萬名高中畢業生將有那18%升讀大學、42%繼續在大專進修、亦有40%完在成中學後便需進入社會工作。必修科以外的2至3科選修目便要提供足夠給3類截然不同的同學需要。在大專院校取錄必修科目成績優良的同學之餘,選修科目也要反映出同學的性向及能力,好讓另一批畢業生在高中學習裏為踏足社會前作好準備。學生的選修科目正好讓他們洞悉自己的興趣和能力,以應付未來就業所需。新高中學制下所有適齡學童皆升讀高中,一個能兼顧不同性向、能力及社會所需的課程實不容忽視。

7.2中國人家庭一直重視子女的教育,家長視學歷水平的提升為學校教育的關鍵目標,不難明白「高等教育仍然是許多學生的目標」(諮詢文件願景1.4)。以下兩件事例反映了家長對學歷渴求之心是如何殷切:

7.2.1 在未知升學機會的副學士在推出之時,社會各界、尤其應屆高考生及家長,對它亦半信半疑,但隨著升學機會的增加,莘莘學子對副學士的需求甚殷,就算是高中院校在自負盈虧模式經營下學費高昂的課程,年青人亦踴躍報讀,務求能轉折升讀大學,取得受廣泛認同的學士學位。

7.2.2 另外的例子是毅進計劃。由於完成計劃後學歷等同中學會考五科合格,在修讀期間,不單課程實用性高,語文科目的課程又經過度身剪裁。計劃中學員既能重拾自信,亦能取得比自己親身應考會考還要好的成績,一個家長與學生皆滿意的組合,讓毅進計劃越來越受歡迎。

7.3在設計新高中學制的職業導向課程時,以上兩個成功經驗必須借鏡。它必需有相約的學歷認受性、升學機會,才能讓家長放心子女修讀。以往的學徒計劃既在特定的行業內得到認同,但仍未被廣泛接受,主要原因是它沒有與學歷掛鉤。

7.4政府不能單單在各行各業內加上資歷階級便以為大眾會接受職業導向課程,它必需要在某程度上與學歷掛鉤,把現在毅進計劃的學歷等同機制合適地移植至新高中的職業導向課程,否則只會重蹈學徒計劃的道路。

7.5 因此,本會建議在職業導向課程時注意以下數點:

7.5.1 每一個高中導向課程應等同一個選修科目的學歷水平;

7.5.2 語文科目應有不同的課程,讓不同性向、能力的同學修讀,避免能力稍遜的學生只能考獲水平最低的一、二或三級成績,形成標籤效應;

7.5.3 「通識教育」科的深度和闊度應有彈性,讓不同性向、能力的同學能在其他範疇內有更廣闊的時間去探討。

8 教師編制及資源投入

8.1學制與課程改革必須有資源的配合,故合理的教師編制安排實屬必要。為此教統局提出兩個教師編制方案,供學校選擇,然而無論是方案一或二,在新的計算方法下,大部份學校老師人手都會減少。據本會十一月份的中學調查所得,在74間中學之中,有55 間削減了人手,由3位至14位不等,當中包括一些班級數目不變或畧增者。部份學校面對老師人手減少,需要處理超額教師問題,此舉打擊老師士氣,對改革推行沒有好處。

8.2本會認為,當局在撰定教師編制方案時,應考慮以下各項:

8.2.1 每班人數:現時中六/七每班人數為30人,新制下中六人數增至40人,如果沒有足夠人手,進行校本評核令困難重重。

8.2.2 「通識教育」師生比:「通識教育」教授要求師生有充份互動,教師亦須個別指導學生進行專題探究,如以40人一班計算,會令此科難以有效施行。

8.2.3 常額編制:「通識教育」科作為核心科目之一,該科老師應納入常額編制之內,這樣才對該科的穏定發展有利。同時,在新制下,學生除核心科目(四科)外,只可選擇2至3科,學校必須有多元科目組合供學生選擇,因此在在高中階段應繼續施行分組教學,這些教師亦宜納入常額編制內。

8.3而且在新制下,學校要維持/提昇教學質素,必須有足夠的專業教師,例如提供較多的科目類型、分組教學,理科為應付校內考核(TAS),以及「通識教育」為跟進專題研習而需個別輔導等等,現時單靠建議中的常額編制及「通識教育基金」,不足以支持上述措施。

8.4  因此,本會認為不應削減學校教師人數,為此本會提出新的計算方式(方案三):

1.7 × 初中班級 + 2 × 高中班級(註一) +補足編制(二)及 通識教師編制 (註二) + 通識教育津貼(註三) + 多元學習基金

註一:維持現時中六級師生比,以便在高中班級實施分組教學及校本評核(SBA)

註二:通識教育每週6節,以高中15班計算,共90節,約需三位教師任教。

註三:此筆津貼可用於為指導學生進行專題研習(以師生比1:10計算),提供遊歷學習機會等而聘用教師/教學助理,支付有關支援服務或採購項目。

9 總結

9.1 2003 年 5月教統會的《高中學制檢討報告》中在總結部份寫下: 「三年高中學制有助提供更多空間,讓中學課程能辦得更連貫和多元化,並使整體教育改革的目標能夠更充份落實。然而,要成功實施新高中學制,各項先決條件必須具備,包括新課程的設計、新公開試的發展、大學學士課程和收生機制的配合、學校和教師的充份準備、為中學及大學興建額外設施等。由於發展需時,預計這些條件最快也需七至八年才能完成。另一方面,目前學校、考評局、課程發展處及其他有關執行機構正全力實踐已推出的教改及課改方案,任何新的改革必須顧及他們的承受能力,方能確保實施成效。此外,要落實新學制需要龐大的額外資源,而部份支出,例如興建新校、發展新課程等必須在籌備階段的前期投入。鑑於目前政府財政緊絀,及前述的承受力考慮,我們認為2003/04至 2006/07年可作為前期準備期,政府應繼續推行和整合教改措施,如課程改革、公開考試改革、和加強師資訓等。我們建議政府最遲在 2006/07 年確切宣佈第一屆新高中一年班的開辦年份。」

9.2本已定案要至2010年後才具備改制的條件,卻因在2003年中有關大學三改四面對高中學制的壓力,促成在過去一年的高中學制及課程改革的探討。但其中對新課程的設計、新公開試的發展、在職教師培訓、大學學士課程和收生機制的配合、學校行政及資源的配套等都只得一些粗疏的建議,很多都未經認真學理上的探究、與大學學者及前線校長教師作充分諮商。致使此份諮詢文件並不得到全面的接受,其中有關學科的編排、職業導向課程的引入、通識教育及校本評核的推行、大學收生條件、資源及教師編制的配套等,均是議論較多的項目。

9.3如此關鍵的改革,必須建基於周詳的計劃、完備的配套與及決策者與執行者的共識。可惜,以上的條件至今仍未充份具備。若依文件中建議在2008年開始第一年改制,影響所及是本屆的升中學生。既未有整體計劃,中學實難訂出三年後高中的科目及組合。升中學生及家長在未能了解學校的高中安排下去選擇中學,確有難處。

9.4  在《高中學制檢討報告》提到高中改制,「在任何情況下,家長應有不少於三年的通知期。」而在文件中亦提及「需要四年準備時間籌備改革所需的關鍵條件」。而本會對中學作問卷調查得出,同意按建議於2008年改制的中學只有43.5%,而認為要延期至2009年或2010年的有53.3%(2009:33.7%,2010:19.6%)。因此,本會建議教統局應加緊解決轉制上有關的難處,2008年高中新制才可實施。

10 本會建議的輯錄

10.1 本會肯定改制的必要性,原因是改變現時高中預科四年兩試這以考試為本的學習模式,讓各等學能及志趣的同學都能受到更適切的高中教育。故此,新高中課程的編排及評核模式,必須全面照顧到各種類型的同學。

10.2 本會認為改革的步伐應循序漸進,政府應確保證有合理的資源投入,以應付課程改革、學校編制及教師培訓的需要。

10.3 本會建議大學招生的必修科目數量必須少於學生必修必考的科目數量,以便學校可較自由地去提供學科,學生亦可較自由地去選擇學科。沿著「低門檻」招生的基本方向條件下,大學可考慮以下不同的招生的基本條件:

10.3.1 基本條件只限必修科,即只為中英數。有關「通識教育」科必修必考仍有待商討及發展,本會建議設三屆過渡期,故不贊成此科作為大學收生條件(但學生須修讀)。而一些較專業或學術性的科系,若需要再加選科的要求,應以一科為限;

10.3.2 基本條件只限必修科加一科選修,以配合院系所需。一些較專業或學術性的科系,若需要再加選科的要求,應以多一科為限;

10.3.3 若列「數學」科合格為入學基本條件,此規定超出現時的大學招生條件。應慎重參考慮「數學」科應否作為入學基本條件。

10.4 本會建議大學應逐步提升學習歷程檔案與面試在甄選過程的重要性。

10.5 本會建議大學教育第一年以「學院」(Faculty)學習為主,第二年才進入「學系」(Department)為主的學習,讓學生在了解自己的能力及性向後才作出選擇,始能盡展所長。

10.6 在高中課程選修科目之數量及選擇方面,本會建議

10.6.1 將咨詢文件建議現時學生選修科目的限制由三科增至四科(亦即可+4X), — 對 4X設組合上的限制:如不能全為文科或理科、最後1X必為非傳統文理商科等; — 大學招生基本條件仍以上列10.3作入學標準。

10.7 在「通識教育」方面,本會建議

10.7.1 設三屆過渡期,而在此期間,通識科列入核心課程,但不設公開考核,由學校自行評估學生表現(只設及格與否成績),而同時課程發展處也檢討此期間「通識教育」施行情況,就課程內容、教學及考核方法等擬定方案。過渡期後決定推行方式。

10.7.2 「通識教育」課程內容不宜訂得過於細緻,限制學習範圍,違反本科開拓思考視野原意,建議保留「自我與個人成長」、「科學、科技與環境」兩個必修部份,而「社會與文化」部份則改為「現代香港」、「現代中國」及「現代世界」,教師因應學校條件設定學習單元。同時,要求修讀單元太多(必修9個選修6個共15個),建議減少單元數目(改為9個)。

10.7.3 「通識教育」課程的教授要求師生有充份互動,以40人一班計算,會令「通識教育」難以有效施行。因此,本會建議以20人一班作計算。而通識作為核心科目,任教老師宜納入常規編制內。同時,老師必須對學生的專題研習作個別輔導,此項工作要做到深入細緻,學生才會有所得益,故此本會建議應以師生比1:10作計算人力的基礎。

10.8 本會建議校本評核應「以科為本」,總結經驗,逐漸推行。

10.9 在「職業導向課程」方面,本會建議

10.9.1 每一個高中導向課程應等同一個選修科目的學歷水平;

10.9.2 語文科目應有不同的課程,讓不同性向、能力的同學修讀,避免能力稍遜的學生只能考獲水平最低的一、二或三級成績,形成標籤效應;

10.9.3 「通識教育」科的深度和闊度應有彈性,讓不同性向、能力的同學能在其他範疇內有更廣闊的時間去探討。

10.10 在教師編制方面,本會建議新的計算方式(方案三):

1.7 × 初中班級 + 2 × 高中班級(註一) +補足編制(二)及 通識教師編制(註二)  + 通識教育津貼(註三)   +多元學習基金

註一:維持現時中六級師生比,以便在高中班級實施分組教學及校本評核(SBA)

註二:通識教育每週6節,以高中15班計算,共90節,約需三位教師任教。

註三:此筆津貼可用於為指導學生進行專題研習(以師生比1:10計算),提供遊歷學習機會等而聘用教師/教學助理,支付有關支援服務或採購項目。

10.11 本會建議教統局應儘快成立高層次並廣泛代表性之「改制協調委員會」,從而集思廣益,查找不足,有利於三、三、四新學制的推行。

10.12 本會建議教統局應加緊解決轉制上有關的難處,2008年高中新制才可實施。

 

附件一

教育評議會Education Convergence 

「高中學制及課程改革」工作小組“Senior Secondary Education Reform” Working Group 第一次記者招待會新聞稿

「高中學制及課程改革」所涉及的中學課程及評核的改變,不但直接牽涉到每一位中學生的學習、每一位中學教師的教學、每一所中學內的教師工作編配與資源調動,更會影響到香港行之已久的公開考試制度及大學體制,可謂是教改以來最大力度的變動。故此,教評會呼籲每一位中學校長及教師關注這改革的內容,提出前線的專業意見,共同參與,匯成一個上下溝通、合作互助的發展局面,而教評會便是基於此立場進行對於「高中學制及課程改革」的探討、調查、研討及評議。

「高中學制及課程改革」必要內容可分為下列三項:

1. 學制的改變:

整個中學階段將由現時的「兩年高中、兩年預科」轉成「三年高中」,亦即由現時「近全數學生升讀高中,經中學會考後,約三分之一的學生讀預科,再考高級程度會考進大學」,轉成「近全數學生在原來初中學校升讀三年高中,經新公開試後,因應成績而升學或就業」。

2. 因學制而引動的每一學科的課程及評核的改變:

現時,教統局已訂出將現時會考的四十多科大幅刪減及重整成二十四科,部分科目不再存在(如「紡織」、「膳宿服務」)或不再獨立存在(如「會計學原理」將併入「企業、會計及財務概論」)

3. 因學制而引動的教師編制及資源的重組:

教統局計劃以劃一比例的教師人手計算,代替現時部分科目分組教師的額外人手的計算

對於以上的三項的內容,教評會持有以下的立場 我們肯定改制的必要性

— ,原因是改變現時高中預科四年兩試這以考試為本的學習模式,讓各等學能及志趣的同學都能受到更適切的高中教育。故此,新高中課程的編排及評核模式,必須全面照顧到各種類型的同學。

— 我們認為政府應在改制不會出現負面影響的大原則下,妥善地盡快達成高中三年制。

— 以上三項改動力度非常巨大,加諸現時已歷數年教改浪潮的學校、校長及教師,確是百上加斤。故此改革的步伐應循序漸進,政府應確保證有合理的資源投入,以應付課程改革、學校編制及教師培訓的需要。

然而,以下兩項課程及評核改革(即通識課程及校本評核)是在高中改制的附加項目,亦即不推行或是延後推行亦對高中改制無關鍵影響。本會對以下兩項的推行表示保留。

 

1.在課程組合上必修通識教育(Liberal Studies)

通識教育在學理及實踐中均備受質疑,全體學生必修確實是極高風險。並且教師學科專業能力的取捨及配套的培訓和資源,均構成推行通識必修的難度。

2.每科均設校本評估(School Based Assessment, SBA)

教師對評估理念及實踐的認知水平及各校評估的標準可能有所差異,每科均設校本評核可能會引致不公平的情況。

總括而言,教評會認為

1. 教育界應分清高中改制的必要項目(即前三項)與及附加項目(即後二項),不應將附加項目變成改制中的必要內容,也不應因後二項推行的困難而阻礙高中改制的進度。

2. 所有學科課程改革,當局必須充分與有關學科學會及前線教師溝通,提供彈性,以試點先行,不應草率地全面推出。

3. 整個課程改革,忽略對學習能力稍遜學生的照顧,當局應迅速補救這方面的不足。

4. 當局應確保前線的校長及教師的專業意見能得到尊重,讓每一個盡心竭力的校長及教師都能發揮所長,貢獻教育。

為使「高中學制及課程改革」更能切合本港教育的現況,可以得到順利的推行,教評會將專注於以下各方面,與同工溝通,並向當局提供意見及建議。

1. 對諮詢文件作探討及交流

2. 設計問卷、進行調查、分析及報告

3. 舉辦研討會

4. 與其他教育團體 (如學科學會等) 合作

5. 與教統會及教統局聯絡

6. 發放新聞稿、與傳媒保持聯繫

7. 向外界報告最新之討論進展及進行記者招待會

 

附件二

教育評議會Education Convergence

「高中學制及課程改革」工作小組“Senior Secondary Education Reform” Working Group

第二次記者招待會新聞稿

有關新高中課程選修科目之數量及選擇

在剛發表之《改革高中及高等教育學制 — 對未來的投資》諮詢文件中,教統局提到隨著高中教育修讀年期由兩年擴展至三年,加上「通識教育」科的推行,其他核心課程外的科目及課時安排無可避免地要作出相應調整。但教評會認為在諮詢文件中所提及的建議,卻與其自身的目標「讓所有學生都能均衡發展,融入社會,並能取長補短,盡展所能」背道而馳。具體分析及建議如下:

1. 選修科目上限並不能照顧學生差異,難以讓學生「盡展所能」:

要有靈活而多元化的課程,方能照顧個別學生的需要,包括學習有困難的學生及資優學生。在以往的公開考試制度中,不同能力學生能依據自己的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的應考科目數目,由六科至十科不等。而改革諮詢文件中則提出,學生在新課程中的選修科目最多只能是兩科或三科,加上核心科目的四科,即學生只能選擇修讀六科或七科。

第一個問題是,學生由可在會考中選擇六科至十科變成只可選擇六科至七科,能力較高學生的潛在學習能力明顯是被局限了。諮詢文件中雖認為只要有「通識教育」一科,必能「擴闊學生的知識基礎」,但在「通識教育」的具體框架下,在未肯定能否乎合社會要求及學生程度的前提下,把學生選擇選修科目的彈性縮減是明顯不能照顧學生差異,難以讓學生「盡展所能」的。

第二個問題是,諮詢文件中提到,整體課時中的 15-35%是預留給「其他學習經歷(德育及公民教育、社會服務、體藝活動及與職業有關的經驗)」的。但教統局也早已在初中課程中建議,不同的學習能力應融入不同的學科教學中,透過誇科學習圓融的加強學生整體的能力 – 九種共通能力。但在高中的課時中,若設置體育、藝術、德育或班主任課等,大概只佔10%,而其他學習經歷(德育及公民教育、社會服務、體藝活動及與職業有關的經驗)均多數在課表以外的時間進行。故此,學校確有空間多編一科選修,以供能力較高學生作出選擇。更且,多一科選修,亦令現存或未來較少學生修讀的非主流科目(如體藝、旅遊等)有較大的生存空間。

2. 科目組合欠合理,未能一致加強學科連貫性:

課程修訂的另一主導原則是「加強連貫性」,避免科目過多和減少內容重疊,以改善學習質素。結果,就是把原來的四十多個選修科目縮減為二十多個。但此種所謂的精簡,是依據甚麼原則而訂?

— 在「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兩科核心科目外,仍保留「中國文學」及「英語文學」。若說「中/英國語文」與「中/英國文學」兩科的深入程度不同,應讓學生就其能力選擇其合適的程度修讀,則為甚麼「附加數學」、「純粹數學」及「應用數學」等在同一個學習領域內而程度不同的科目會被消融合在一科「數學」之內?

— 會考及高考的「會計學原理」、會考的「商業」及高考的「企業概論」,兩組原是獨立科目,學生可同時選讀。但是現時卻要併合成「企業、會計與財務概論」,將商業與會計學原理兩科分立,學生不可同時修讀。為什麼要規限學生在商科*的選擇,倒反在文科及理科中便沒有限制?

— 在「科學教育」學習領域中,新設一科「科學」,把「物理」、「化學」和「生物」結合,達至「多元化」的成效,那又為甚麼在「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中沒有一科由「歷史」、「地理」及「經濟」結合的「社會教育」或「綜合人文」學科呢?這一學習領域中的科目又與「通識教育」的內容有一個怎樣的關係?

*現時為遷就八大學習領域,商科科目歸入「科技教育」,與「家政」、「資訊及通訊科技」同類。商科是本港大專院系學科中較龐大的體系,實事求是,將會計、財務、企業概論及經濟科目歸類為「商科教育」,倒好過「八大學習領域」中的不倫不類。

總括而言,為了要讓新學制改革更能照顧學生差異及更趨多元化,我們建議:

1. 將現時學生選修科目的限制由三科增至四科(亦即可+4X),

— 對 4X設組合上的限制:如不能全屬同一學習領域等;

— 大學收生仍只以2X作入學標準。

2. 重新整理現時高中及預科所有數學課程,併合成「數學」Mathematics 及「高等數學」Further Mathematics 兩科。

3. 維持「會計學原理」、「商業、企業概論」成獨立的科目,學生可同時選讀。

附件三

教評會有關新高中學制及課程

問卷調查分析及建議

(甲) 問卷結果分析

為了解各中學對新學制與課程的意見,以便向政府進一步反映及爭取改善,教育評議會於十一月底對418間中學發出調查問卷,要求校長或副校長其中一人作答,結果有101間回應,回收率為25%,當中包括中中(67.3%)及英中(32.7%),開辦20年以上佔72.3%,學校所處地區包括港島、九龍及新界各地。結果簡述如下:

(1) 通識教育

1.1 在開設模式方面,認同新高中學制建議提出要在新學制開始時全面推行,必修必考的只佔17.2%,認為要設過渡期的有58.6%,認為要暫延推行,以一年時間作修訂的佔24.7%。換言之,八成多的中學反對在新學制開始時全面推行通識科。

1.2 在課程範圍方面,86.0%回應學校認為現時建議單元數目太多,應該減少。

1.3 在教師編制方面,近九成(89.1%)中學認為應把通識科教師納入常額編制內,而只有10.9%認同教統局提出的建議,即由「通識教育津貼」撥款聘任教師。

(2) 校本評核(SBA)

2.1 超過九成(94.0%)中學認為SBA應以科為本,總結經驗漸推行,同意如報 告書建議般在改制後即時在各科全面推行者只.有6.0%。

2.2 至於教師比例方面,在推行SBA的科目,每位老師可應付的每班同學人 數,有46.4%中學認為在20至30之間,41.2%認為要少於20人。換言之,八成多中學認為實行SBA科目的學生人數以30人為上限。

(3) 教師編制計算

3.1 教統局建議兩個方案去安排改制後的教師編制,而教評會則提出方案三,問卷結果顯示,八成多(82.4%)中學認同本會的建議,而同意方案一及二者分別只佔15.4%及2.2%。

(4) 新學制推行年期

4.1 同意按報告建議於2008年改制的中學有43.5%,而認為要延期至2009年為33.7%,認為宜於2010年推行有19.6%。

(5) 老師數目的變化

按調查顯示,絕大部學校在改制後,依教統局的計算,其班數及老師人數會減少,簡述如下:

5.1共有 74 間中學回應,只有9間中學確認增加老師人數,最多一間是3 人),11 間保持不變,而共有55間削減人數(共減215人,最多是減14人)。

(乙) 幾點建議

(1) 本會贊成實施新高中及大學學制(即3+3+4)但課程、考核改革應同步進行,並且必須循序漸進、要因地制宜推行,不宜「一刀切」及「一步到位」。應有配套條件,包括足夠的資源投入、師資培訓及課程試驗等。

(2) 對中、英、數三科列為核心必修必考科目,本會並無異議,但對通識教育一科則有 頗大爭議。本會認同通識的教育意義,但由於配套及預備不足,如強硬推出,後果 嚴重,本會提出以下建議:

甲、設三屆過渡期,而在此期間,通識科列入核心課程,但不設公開考核,由學校自行評估學生表現(只設及格與否成績),而同時課程發展處也檢討此期間通識教育施行情況,就課程內容、教學及考核方法等擬定方案。過渡期後決定推行方式。

乙、通識課程內容不宜訂得過於細緻,限制學習範圍,違反本科開拓思考視野原意,建議保留「自我與個人成長」、「科學、科技與環境」兩個必修部份,而「社會與文化」部分則改為「現代香港」、「現代中國」及「現代世界」,教師因應學校條件設定學習單元。同時,要求修讀單元太多(必修9個選修6個共15個),建議減少單元數目(改為9個)。

丙、通識課程的教授要求師生有充份互動,以40人一班計算,會令通識教育難以有效施行。因此,本會建議以20人一班作計算。而通識作為核心科目,任教老師宜納入常規編制內。同時,老師必須對學生的專題研習作個別輔導,此項工作要做到深入細緻,學生附件三 才會有所得益,故此本會建議應以師生比1:10作計算人力的基礎(詳情第5點)。

(3) 校本評核:現時只有個別科目(集中在高考科目,且以小班方式教授)實行,經驗不足;倘若新高中制落實後即時在全部科目實施,恐怕令學生及教師負擔過重,而且可信度及效度也有問題,因會影響考試成績及入讀大學機會,作假誘導頗大。本會建議校本評核應「以科為本」,總結經驗,逐漸推行。

(4) 資源投入:學制與課程改革必須有資源的配合,改制後學校班級數目不變,中六學生數目更增加了(由30增至40),但在新方法計算下,無論是教統局建議的方案一或二,大部份學校老師人手減少,需要處理超額教師問題,此舉打擊老師士氣,對改革推行沒有好處。而且在新制下,學校要維持/提昇教學質素,必須有足夠的專業教師,例如提供較多的科目類型、分組教學,理科為應付校內教師評核制度(TAS),以及通識教育為跟進專題研習而需個別輔導等等,現時單靠建議中的常額編制及「通識教育基金」,不足以支持上述措施。 因此,本會認為不應削減學校教師人數,為此本會提出新的計算方式(方案三):

1.7 × 初中班級 + 2 × 高中班級(註一) +補足編制(二)及 通識教師編制 (註二) + + 通識教育津貼 (註三) +多元學習基金

註一:維持現時中六級師生比,以便在高中班級實施分組教學及校本評核(SBA)

註二:通識教育每週6節,以高中15班計算,共90節,約需三位教師任教。

註三:此筆津貼可用於為指導學生進行專題研習(以師生比1:10計算),提供遊歷學習機會等而聘用教師/教學助理,支付有關支援服務或採購項目。

 

附件四

部份科目的定位問題

1.在「中國語文」科中,普通話的定位如何,口語與聆聽訓練應否包含普通話的元素?

2.在「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兩科核心科目外,仍保留「中國文學」及「英語文學」。若說「中/英國語文」與「中/英國文學」兩科的深入程度不同,應讓學生就其能力選擇其合適的程度修讀,則為甚麼「附加數學」、「純粹數學」及「應用數學」等在同一個學習領域內而程度不同的科目會被消融合在一科「數學」之內?

3.會考及高考的「會計學原理」、會考的「商業」及高考的「企業概論」,兩組原是獨立科目,學生可同時選讀。但是現時卻要併合成「企業、會計與財務概論」,其中將兩組分立,學生不可同時修讀。為什麼要規限學生在商科的選擇,倒反在文科及理科中便沒有限制?

4.在「科學教育」學習領域中,新設一科「科學」,把「物理」、「化學」和「生物」結合,達至「多元化」的成效,那又為甚麼在「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中沒有一科由「歷史」、「地理」及「經濟」結合的「社會教育」或「綜合人文」學科呢?這一學習領域中的科目又與「通識教育」的內容有一個怎樣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