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評議會出席2006年7月21曰立法會小組委員會會議

就融合教育推行情況檢討所發表的文件

前言

我們對於教統局7月17日發出的融合教育的檢討報告,基本上是失望的;報告未對調整融合教育步伐的訴求作出回應,未能處理小一及中一 有特殊教育需要(SEN)學生隨意選校和缺乏專業指導的問題,亦沒有關注殘疾歧視條例所帶給普通學校不合理的要求。我們擔心報告的建議,會耗費相當大量的資源和人力,但由於末有針對問題的核心,結果毫無成效,而在普通學校對融合生的學習支援,在短期內將無法得到改善。

教師培訓須有針對性

政府願意撥出更多資源去提升教師培訓,原本是好事,但要對全港四萬中小學教師培訓,使他們基本上能教導所有類別的SEN學生,這目標恐怕二十年內無法達到。我們不反對增加資源,但我們關注資源是否: (1) 放在最適切的地方? (2) 作最有效率的運用? (3) 帶來效果? 舉例來說: 一個飽受 “自閉”學童教育訓練的教師,可能十年內一個有關的融合生也遇不上,到時又要再受訓;另一位未受訓練的教師,可能連續數年內遇上不同類型的融合生;這種訓練和實際需要的 “錯配” ,不但浪費資源,更難有實效。

眾所週知,30小時甚至120小時的課程,只能夠提供個別教師一些融合教育基本概念和知識,並不足以解學校、教師、家長和學生之困。即使教統局調查亦承認融合教育問題多多,例如 「培訓課程的時間不足,理論/實踐未能配合」 ;「教師欠缺照顧差異的技巧」 ;「各班學生人數多、差異大、難於照顧」; 「專業人員支援不足」; 「大部分教師未有接受有關特殊教育的培訓」等 。政府一直主張用 “全校參與法” 去推動融合教育,提出了幾乎十年,但報告中政府指出: 『目前,大部分學校尚未建立共融文化』。

無論從那一個角度來看,現在根本未有全面推行融合教育的條件;教師培訓和學校文化的建立是需要時間的,現在政府這種大規模欠焦點方式的投放培訓資源,成效成疑。我們建議政府應有策畧和針對性地,優先提供師訓給那些有能カ和願意有系統地支援SEN學生的學校。

融合學校的選取要有策畧

在大部分學校未準備好,而配套設施不足的情況下,加上學校的支援能力差異頗大,我們建議政府先選取一定數目合適的中小學,給予他們額外資源 (視收生類别而定),去推行融合教育;這些中小學數目,可能是普通學校數目的1/10,即約50間中學和100 間小學;如此政府、專業組織及志願機構的支援可以較集中,教師培訓也可以較全面和深入;相信有助于短期內提升有關學校支援融合教育的水平,使融合生較快得到實質協助。

政府有需要擔任協調的角色,去物色足夠合適的學校,盡量分佈各區和分別照顧不同類別的SEN學生;收取較多或較困難融合生的學校,政府應給予更多資源;事實上,資助各類SEN學生在特殊學校就讀的成本相差好幾倍,融合學校、甚至不同類別融合學校得到「傾斜」的資源分配,也是理所當然的。

應建立入學評估和輔導機制

教統局的檢討報告未有觸及SEN學生入學派位方面的支援;政府有需要聯同不同政府部門、志願機構、專業人士等成立入學評估和輔導機制,給予SEN學生家長專業意見和適切的輔導,冀使孩子能進入適切類別的學校去接受培育。

我們相信在目前條件下,由於普通學校準備和師訓不足,許多弱能孩子在主流學校的得益可能比在特殊學校更少;很多融合生雖已 “身處” 主流學校 ,但他們在 “社交上” 或 “教育上”並不融合;不少融合生進入普通學校系統,長年累月得不到適當的支援,磋跎歲月;有些融合生在小學讀了六年後,信心全失;即使學校“有心”和“有力”,但碍於孩子能力相距太遠,加上家長缺乏判斷,把他們繼續放在主流學校,悲劇不斷重演。

如今教統局讓家長自決SEN學生進入主流抑或特殊學校,但未給予他們適當的專業指導和輔導,犧牲的是孩子,政府豈能置身事外。

應檢視「殘疾歧視條例」及 政府的角色

很可惜,報告不肯採納大部分團體的意見 —- 每間學校只照顧1-2種弱能;報告仍然執着殘疾歧視條例,堅稱學校必須收取所有類型的SEN 學生;政府質疑團體所提出較務實的建議,指出若實行,將沒有學校肯收取較困難的SEN學生,局方的反應顯得太悲觀和欠缺創意。

我們堅信現在要每間學校,在無法估計情況下,照 “家長選擇” ,全收所有類型的SEN 學生,是 “不合情理的” 的要求,諷刺的是條例聲明特殊學校可以只收一種類型的弱能,這裏顯示殘疾歧視條例的內部矛盾,或者教統局對條例的解釋出了問題。

我們認為SEN學生得到 「合適教育」 的權利比 「入讀主流學校」 的權利更重要; 殘疾歧視條例的原意是保障學童 「入讀主流學校」的權利,但現在由於學校未準備好,反而帶給學生和家長很多傷害 。

殘疾歧視條例並不能保証融合生得到 「合適教育」,和進行有意義的學習;後者目標的達成需要學校、家庭等的支援,加上對學生能力的考慮,更關鍵的是政府有效的領導和協調、和它推行融合教育的策畧;我們反對繼續採取現時差不多所有SEN學生可以進入所有學校的 “放任” 和 “不專業” 的做法,因為它嚴重地影響SEN學生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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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評議會融合教育關注小組

2006 年7月20日